重磅!
1月13日,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被公訴。根據檢方指控,孫力軍涉嫌三罪——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孫力軍,男,漢族,1969年1月生,今年52歲,山東青島人,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州立大學公共衛生和城市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公共衛生碩士學位。
公開資料顯示,他曾擔任公安部一局、二十六局局長,港澳臺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2018年3月,49歲的孫力軍出任公安部副部長,成為當時最年輕的公安部副部長。2020年4月19日,孫力軍被查。
孫力軍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2020年3月。
根據媒體報道,3月5日下午,一場入黨宣誓儀式在武漢市公安局硚口分局舉行。當時,正在武漢指導抗疫的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成為兩名民警的入黨介紹人之一。
孫力軍落馬一年多後(2021年9月30日)被“雙開”。政知君注意到,從落馬到雙開,孫力軍一案共歷時17個月。
這樣的情況,並不常見。
十九大後,至少有5個“警虎”被查,分別是孟宏偉、孫力軍、鄧恢林、龔道安和劉新雲。從落馬到雙開超過1年的,只有孫力軍一人。
伴隨著孫力軍被公訴,該案的更多細節也對外披露。
其一,該案由國家監察委、長春市公安局聯手查辦。
最高檢披露的消息顯示,該案是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除了孫力軍之外,孟宏偉、鄧恢林、龔道安和劉新雲都是“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經最高檢指定,再由地方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的還有一人,即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
不僅如此。
政知君還注意到,孫力軍、王立科案件,都是“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換句話説,孫力軍、王立科,未來都將在長春市中院受審。
其二,斂財始於上海。
據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孫力軍利用擔任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綜合業務處處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換句話説,孫力軍斂財首站始於“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孫力軍曾擔任過該職務。
其三,出現兩個新增罪名。
政知君注意到,在孫力軍被決定逮捕時,最高檢提到,他涉嫌的罪名是受賄罪。此次被公訴時,檢方指控,除了受賄罪之外,孫力軍還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孫力軍“操縱證券市場,情節特別嚴重;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
十九大落馬“警虎”中,孫力軍是首個被指控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老虎”。另外,他也是十八大後落馬“老虎”中,罕見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的“老虎”。
十八大之後,落馬“老虎”中,有不少人都被指破壞金融管理秩序。
比如,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犯內幕交易罪。
但孫力軍的罪名,是操縱證券市場罪。
刑法規定,存在特定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特定情形包括:
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
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的;
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入、賣出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的;
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資訊,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對證券、證券發行人、期貨交易標的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同時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期貨交易的;
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來源:北京青年報社 | 撰稿:余輝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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