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運河文化遺産保護傳承規劃》出臺 多處涉及洛陽
9月29日,記者從洛陽市文物局獲悉,近日,國家文物局、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大運河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大運河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利用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其中,多處內容涉及洛陽。
《規劃》將大運河沿線與其歷史文化價值存在直接關聯的超過1200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列為規劃對象。包括序言、9個章節、4個專欄和2個附件,涉及北京、天津、河南等八個省(市),實施期限為2020-2035年,展望到2050年。作為大運河的中心和樞紐城市,《規劃》在佈局上突出了洛陽的核心地位。
《規劃》頂層設計了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的重大項目。其中回洛倉遺址、含嘉倉遺址、洛陽新潭及南關碼頭遺址、漕渠遺址、洛河故道古沉船、天津橋遺址、洛陽澗西蘇式建築群等項目列入“大運河重要文物系統性保護項目”;隋唐大運河倉窖考古遺址公園(含回洛倉遺址、含嘉倉遺址、黎陽倉遺址)、隋唐大運河博物館、倉窖博物館等項目列入“大運河展示闡釋體系建設提升項目”;回洛倉遺址、洛陽漢唐漕運水系遺址等項目列入“大運河重要遺址考古研究項目”。
同時,《規劃》還提出要圍繞大運河文化遺産資源豐富、交通便利的北京、揚州、洛陽等城市探索推進大運河重要點段國家遺産線路建設。洛陽實現了《規劃》各類項目的全覆蓋。
“加強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高品質打造大運河洛陽段,既是洛陽的使命擔當,也是重大發展機遇。”洛陽市文物局負責同志表示,下步,洛陽將按照《規劃》相關要求,圍繞運河遺存和相關遺址,強化文化遺産保護傳承,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抓好大運河沿線重點項目建設,打造運河示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