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創業安徽建設,進一步加強安徽省創業培訓管理工作,提升創業培訓成效,近日,安徽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新版《安徽省創業培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建立創業培訓機構目錄管理制度,明確機構申請條件和退出機制;實施師資年度考核制度;完善教學管理制度。
《辦法》明確創業培訓補貼對象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等6類人員。
“《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創業培訓政策體系,我們將狠抓貫徹落實,為穩就業促創業提供有力支撐。”安徽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