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山市發佈《旅遊警務管理服務規範》,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規範》是安徽省首個旅遊警務地方標準,既引用了部分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又充分結合了黃山市實際。
《規範》明確了旅遊警務管理服務的基本職責:接受報警、求助、諮詢、調處涉旅糾紛;組織轄區群防群治力量、志願者參與安全防範、秩序維護和服務遊客;偵辦涉旅案件、開展涉旅綜合執法等。在服務要求方面,做到規範執法執勤、遵守禮儀規範、服務熱情週到;同時,堅持柔性執法,對遊客和旅遊從業者“輕微不罰”,對涉旅警情第一時間就近受理、快速處置。
此外,《規範》還豐富了旅遊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維護、涉旅違法犯罪行為查處、矛盾糾紛調處、遊客人身財産安全保護、涉旅求助、諮詢服務等職能內涵,並制定了明晰的考核標準,構建了權責統一、分工明確、高效流暢的勤務運作體系。
“自2016年黃山風景區公安局旅遊警務支隊成立以來,我們在旅遊警務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實踐,該《規範》吸收了其中一批經驗成果。”黃山風景區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黃昌其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