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10月24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這部旨在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傳承和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條,包括總則、職責任務、實施措施、支援保障、附則。
愛國主義教育法規定了愛國主義教育的主要內容,涵蓋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家象徵標誌、祖國壯美河山和歷史文化遺産、憲法和法律、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跡等方面。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並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相應規定。
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動和保障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對於振奮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