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首次審議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建設促進條例(草案)》。據悉,這是全國首個新能源汽車産業專項立法。草案從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實際出發,圍繞“首位産業”定位和全力打造創新生態、“智造”生態等“七個生態”要求,對依法推動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進行了多項探索創新。
草案明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建設總體要求和推進機制,鼓勵各類社會主體積極參與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建設的相關活動,並堅持規劃引領,強調要根據産業特點和區域優勢統籌規劃産業集群空間佈局,避免同質化無序競爭和低水準重復建設,明確産業佈局、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化發展升級。
草案突出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前瞻引領,鼓勵新技術路線發展,支援開展氫內燃機、甲醇制氫、甲酸制氫、固態電池、碳化矽半導體、滑板底盤等新技術研發應用;允許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多個牽頭單位同時獲得前期立項,在項目週期時間內定期開展考核,根據動態競爭結果給予資助。
在深化場景應用方面,草案鼓勵在城市公交、計程車、物流配送、環衛、國企用車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在港口、碼頭、工礦企業等固定路線和城市渣土運輸、垃圾清運等場景推廣使用新能源重型卡車,加快老舊車輛報廢更新為新能源汽車。針對優化智慧網聯汽車發展環境,草案鼓勵開展試點示範,支援具備條件的設區市爭創智慧網聯汽車示範區。支援在物流配送、短途接駁、智慧公交、環衛作業、養護作業等領域開展智慧網聯車輛測試和應用。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基礎設施是重要支撐。對此,草案就完善公共充電網路建設佈局作出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加強公路沿線、郊區鄉鎮、老舊小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際快充網路建設。加強停車場(站)等專用充換電站建設。同時規定省內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應當接入省充換電基礎設施綜合監管服務平臺。
在統籌規劃建設車路協同基礎設施方面,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將道路基礎設施智慧化建設納入相關城市道路規劃,促進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慧網聯汽車協同發展。同時,結合新能源汽車通行需要,統籌規劃、配套建設新能源汽車通用的通信設施、感知設施、計算設施等車路協同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