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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銀行蕪湖分行:警銀聯動,構建電信詐騙防護網

發表于:2023-06-20 11:05  作者:   來源:中國網韻動安徽  責任編輯:唐義瑞

案情簡介

蕪湖分行營業部的工作人員在受理客戶取現業務時,發現異常情形,加強排查,警銀聯動,及時止付可疑資金。

處理過程及結果

客戶姜*,身份證5226272005****0013,貴州省天柱縣人,于2023年5月10日在蕪湖分行營業部開立借記卡一張,開卡用途為小時工工資入賬,工作單位為安徽某勞務公司。2023年5月11日12:00左右先至該行青山街支行櫃面在辦理取現失敗後,又至蕪湖分行營業部辦理取現業務,核心繫統均提示,當日非同戶名轉入資金後短時間內取現等提示,且客戶年紀較輕,引起櫃員警覺,經查詢該客戶賬戶流水,發現其資金于當天11:42分剛剛從撫州市某電子商務公司轉入49900元,用途備註貨款,於是詢問客戶資金具體用途,客戶表示為做龍蝦生意,此為龍蝦貨款,但並不知曉匯款單位名稱。經企查查查詢該企業為2023年4月27日剛成立,經營範圍並沒有餐飲這一項,便詢問客戶能不能提供供貨合同或協議發票收據之類,櫃員告知如無法提供證明材料,無法取款,須核實後方可交易,客戶便立刻拿走卡和身份證,快速離開。四十分鐘後該客戶又與另一名男子一同前來蕪湖分行營業部,情緒激烈要求將卡內49900元取出,且一直都是陪同男子與我行工作人員交流,卡主本人沉默不語。我支行及時將情況彙報給分行運管部及合肥分行反詐專班人員,隨後分行運管部聯繫了蕪湖反詐中心,反詐中心現出具緊急止付函,對該賬戶進行2日止付,待排查完畢後再做處理。

法律分析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第5號)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以分級授權為核心的消費者金融資訊使用管理制度,根據消費者金融資訊的重要性、敏感度及業務開展需要,在不影響本機構履行反洗錢等法定義務的前提下,合理確定本機構工作人員調取資訊的範圍、許可權、嚴格落實資訊使用授權審批程式。”銀行櫃面工作人員在識別賬戶風險嫌疑後,妥善利用分級授權制度,逐級彙報排除風險隱患。我行堅持通過網點晨會、周例會對反詐相關案例、風險識別案例、反詐相關制度進行培訓學習,並組織員工進行訓後測試加深學習印象,形成濃厚的反詐氛圍,持續提高一線人員的風險意識,才能有在第一時間識別異常開銷戶的能力,有效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

案例啟示

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分子極其狡猾,常常利用多個賬戶對涉案資金進行分散轉移,作為反詐拒賭的前沿陣地,我們需加強排查,認真研判,積極使用並完善電信網路詐騙模型規則,通過分支一體、警銀聯動等方式,構建出一道嚴密的電信詐騙防護網。

(來源:興業銀行蕪湖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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