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0余歲老先生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來到興業銀行安慶先鋒巷社區支行要求辦理手機銀行轉賬業務,並明確説明轉賬日限額100萬元。當班工作人員發現客戶神情慌張,且為大額轉賬,立刻提高警惕,詢問客戶轉賬的用途和收款人。但客戶並不配合,見遲遲不辦理,還氣憤的説到:“我自己的錢,我想轉到哪不需要告訴你們,你們銀行管不了!”
看到如此情況,工作人員立即安撫好客戶情緒,並向客戶耐心解釋到:“第一您轉賬的金額較大不符合您資金往來的常態;第二銀行不是限制您轉賬,只是您轉入的賬戶是否安全、您是否認識;第三您這麼大筆資金轉出有沒有和家人商量;第四現在有很多詐騙團夥專門針對老人,一般以高額投資理財、家人發生意外、賬戶不安全等藉口,迫使受害人轉賬;第五您將資金轉入他人賬戶,即使發現對方是騙子,資金非常有可能追不回來”。此後客戶的態度有所鬆動,並告之資金是轉入杭州一家公司購買理財産品,承諾保本保息收益率可達5.2%,因為是老同事介紹的並叮囑是內部福利不能外傳,所以客戶不願意告訴銀行。得知一切後,工作人員立即將近期微信群“社區警民議事廳”裏同類案件向客戶講解宣貫,客戶恍然大悟,對工作人員表示感謝,及時挽回了資金損失。
該案例,客戶防詐騙意識薄弱,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第5號)第二十四條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切實承擔金融知識普及和金融消費者教育的主體責任,提高金融消費者對金融産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同時該案例中要求轉入賬號的收款方,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屬於集資詐騙罪。
銀行應加強對消費者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提高客戶風險識別能力,通過典型詐騙案例向客戶宣貫,識別詐騙的套路,對不明來電、資訊、連結,做到不接、不看、不信、不回、不點、不轉,謹防上當受騙。(文/興業銀行安慶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