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標誌。昨日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目前已經收到環保部下發的正式文件,自治區相關部門正在研究相關地方細則。細則出臺前,市民仍需申領環保合格標誌。值得注意的是,沒有汽車“綠標”,並不意味著取消年審時車輛尾氣的檢測,而是把環保標誌併入機動車年審合格標誌裏。
據了解,《通知》進一步規範了機動車排放檢驗,並提出,機動車生産企業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依法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嚴格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標準要求,並將排放檢驗數據和電子檢驗報告上傳至環保部門,出具由環保部門統一編碼的排放檢驗報告。《通知》明確,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這也意味著汽車擋風玻璃上的年檢標誌以後將從3個變成2個。
市環境監測站機動車排氣監測科負責人介紹,《通知》裏提到的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汽車“綠標”,並不意味著取消年審時車輛尾氣的檢測,需要上線檢測的車輛仍要正常進行尾氣檢測,只是不再發放環保標誌,如果尾氣排放不合格,年審還是過不了關的。同時,只要是符合6年免檢要求的車輛或純電動汽車,以後就不需要特地再到檢測站領取環保標誌了。
該負責人説,目前,國家的政策已經發佈,自治區相關部門也在研究相關的細則,待地方細則出臺後,才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新舊政策轉化需要一個過程,目前新的細則具體實施日期還未定,因此南寧市領取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檢驗點仍在繼續核發標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