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記者從市科技局了解到,《南寧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南寧市加快人才特區建設扶持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平臺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日前出臺。根據《辦法》及《細則》,在南寧市轄區內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認定的孵化器,可分別獲得500萬元、200萬元和100萬元基礎設施建設扶持資金。
據悉,我市將全市孵化器工作納入市科技發展計劃,為孵化器的建設和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援。孵化器的建設和發展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大力發展、量質並重、形式多樣、分類指導”的原則,鼓勵境內外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和個人設立興辦孵化器。
其中,《細則》扶持對像是南寧市轄區內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認定的孵化器。依據《細則》,對於通過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南寧市將在規劃、土地、財政等方面提供支援,優先支援孵化器開展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公共研發平臺設立。對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孵化器,給予500萬元、200萬元和100萬元基礎設施建設扶持資金。
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成科技企業孵化器16家、創客空間7家。其中,國家級孵化器3家、自治區級4家,實現自治區級以上工業園區都有科技企業孵化器布點,孵化面積共計55萬平方米,在孵企業、團隊500多家,累計孵化畢業企業200多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