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自治區財政廳獲悉,從明年起,廣西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定額標准將有所提高,生産經營類事業單位不再有財政經費。
為規範和加強自治區本級預算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自治區財政廳近日下發通知,明年廣西將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安排“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預算,壓縮一般性的因公出國、公務接待支出,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控制車輛購置和運作支出。嚴格執行會議、培訓、差旅等經費管理辦法,從嚴控制會議、培訓、差旅等支出,全面停止樓堂館所建設,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
另外,2017年廣西將對部分基本支出定額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其中,將區直部門(單位)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經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2000元提高到40000元,中等職業學校非實名編制人員經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8000元提高到47500元;離退休幹部春節慰問金補助標準分別按每人1000元和800元核定。
同時,自治區財政還將調整事業單位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和部分區直駐市行政事業單位的醫療保險繳費比例、醫療費補助標準。對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定額標准將會有所提高,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10%。公務用車改革後,保留的公車運作維護費也將進行調整,將會完善機關和參公單位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的分類分檔,將原有的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的車輛分類調整為領導工作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3種類型。
在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方面,對已認定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後,財政部門不供給經費,其取得的收入依法納稅、自主安排使用。在這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渡期內,財政部門對其繼續撥付相關的正常事業費,主要用於解決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轉制過渡期自轉制單位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公司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一般為5年。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退休後的補助政策,實行計劃生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人員,原根據相關政策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享受的加發退休費,從201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在本人退休後給予相應補助,不隨養老金髮放。補助標準以本人退休當月的基本工資為基數,按原有政策規定的提高比例計發,從2017年起納入部門預算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