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至8月15日,南寧市商務局就《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簡稱實施細則)向社會各方徵求意見。這次的實施細則是根據《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制定,將對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規範。
臨時攤點怎麼設?由審批部門在2年內清退
經常去淡村綜合農貿市場買菜的市民不難發現,現在買豬肉還可以通過一張追索碼查詢到豬肉的來源,這是南寧市建設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的一個縮影,目的是為了讓市民吃上放心肉。
此次實施細則中,針對農貿市場使用食品追溯系統也作出一些規範性要求。如鼓勵農貿市場建設食品追溯系統,市場經營管理企業應當做好追溯系統運作和追溯設備管理工作,督促場內經營者規範使用追溯設備。
同時,實施細則還針對原有的依法設置在農貿市場的臨時擺賣區、臨時攤點的“身份”問題作出具體要求,規定農貿市場周邊500米範圍內已批准存在的臨時擺賣區、創業街等銷售農産品、農副産品的臨時攤點,應自實施細則出臺之日起由審批部門在2年內予以清退。此舉是為了讓這些經營者走入標準化農貿市場內接受市場管理,更好保證農産品安全和經營者權益。
建設經費如何用?制定相應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在南寧現有農貿市場中,有一些為了服務周邊的居民生活,需要重新或者改造。
那麼,重建和改造的經費從何而來?在《辦法》中明確,市、縣(區)人民政府對按照規範進行重建或者改造的農貿市場應當給予獎勵或者資金扶持。實施細則中,則具體提出了這筆經費該怎麼用。實施細則要求市財政部門會同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農貿市場建設改造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制定本轄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財政扶持資金管理辦法。這將讓重建和改造農貿市場的經費實實在在地用在改善民生上。
怎麼補建農貿市場?需徵求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不論是舊城改造還是新建小區,是否規劃農貿市場是市民對居住生活是否便利一個最基本的判斷。在《辦法》明確規定,政府對現有的農貿市場佈局未達到規劃要求的,可以結合舊城改造、新建居住區或者其他城建項目規劃定點補充建設,或在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範圍內選擇新址就近異地建設。
此次,實施細則的規劃建設的內容中提出,相關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部門應就是否需補充建設農貿市場徵求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意見。這意味著,農貿市場建設佈局會更加合理化,讓居民生活實現最基本的“標配”。
農貿市場怎麼管,請您來説説——
如果您對《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有意見或建議,請在2016年8月1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swjli@126.com。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南寧市商務局。郵遞區號:530028,信封上請註明“對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意見”。
3.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771-5530440/5531986。
★建議在意見材料內註明修改意見提出者姓名和聯繫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