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安全和廣大參保人的合法權益,馬山縣人社局採取“四抓”措施規範管理,確保基金安全規範運作。
抓制度機制建設。出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轉移、繼承、對賬等規定,嚴格貫徹執行政策法規和操作規程。創新繳費模式,在保費徵繳中採取“個人自主繳費+集中徵繳”的模式,保費收繳實行由銀行“代扣代繳”三方協議,業務經辦人員不得接觸現金,不準代收保險費,所有繳費業務通過銀行操作實施。
抓參保繳費和記賬管理。參保繳費實行參保人個人申請,村(居)委會、鄉(鎮)、縣級經辦機構三級審核,銀行收取,財政專管,並接受審計、紀委、社保監督委員會等部門監管。完整準確地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實施完全積累、實賬管理,並實行動態管理。
抓基金和財務管理。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將基金納入財政預算和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專款專用。建立了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實行資訊披露、社會監督和定期檢查制度,做到公開透明。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實行經辦機構、財政、銀行3家定期對賬制度,做到賬賬、賬表、帳單相符。
抓經辦管理服務和待遇發放管理。自2012年1月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來,該縣在做實個人賬戶上下功夫,從參保、繳費、待遇發放、賬戶管理使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資訊系統進行聯網管理。對到齡人員嚴格審查其享受待遇資格,實行待遇領取資格公示、生存認證和待遇領取人員死亡零報告制度,有效杜絕養老金多領、冒領現象的發生。
截至4月底,全縣居民養老保險累計參保繳費187523人,共收取養老保險費768.80萬元;全縣發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2333.60萬元(含養老補助金),發放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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