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將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覆蓋面,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在城鎮有穩定工作的農民工、自由職業者等有望納入繳納範圍。昨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代擬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據悉,該《通知》擬經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後,下發執行。
繳納範圍有望擴至農民工自由職業者等人群
《通知》明確公積金繳存人群範圍包括:所有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須依法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凡在單位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包括有工作崗位,但由於學習、病傷及6個月以內産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以及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在崗職工(外籍和來自港、澳、臺地區的職工,以及與單位保留勞動關係但已經離崗,單位不再支付工資的職工除外),均應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這意味著,今後進城務工人員有望通過公積金買房了。“農民工用工特點與單位在職員工相比有一定區別,流動性比較大,過去為農民工繳納公積金工作一直進展緩慢。”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規科相關負責人解釋稱,為保障農民工權益,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幫助無房戶、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包括農民工等)等群體解決住房問題,用足用好住房公積金,南寧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將儘快出臺相應的規範性文件,為開展具體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單位及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覆蓋,有利於形成依法繳存、有效使用的政策體系,為城鎮職工改善居住條件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該負責人表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群體,提高繳存職工的住房消費能力,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如何繳納機關事業聘用人員繳存比例暫定8%
公積金如何繳納?《通知》要求,重點骨幹企業、高科技和行業龍頭企業率先建立全員住房公積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預備上市的非公有制企業要全員建制並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對足額繳存確有困難的單位,按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繳存比例暫定為8%,以後逐年提高至12%。
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則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或上一年度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通知》特別説明,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職工工資扣除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的餘額,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適當降低,但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據統計,截至2014年12月,南寧市機關事業單位約有46264名聘用人員,尚未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有33001人,佔聘用人員總數的71.33%。而在已繳交的人員當中81%是環衛工人,這10800名環衛工每人平均按5%繳交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據悉,市本級各城區聘用人員從2016年起統一按8%的比例繳交住房公積金。
如何監管全區住房資訊共用騙提騙貸列黑榜
隨著住房公積金制度惠及人群的擴大,一些提供住房公積金業務代理服務的機構應運而生。特別是在去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熱效應”,促使了一部分仲介機構為職工提供快速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業務,以實現套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現象。
基於此種情況,《通知》要求,加強對各類代辦代繳服務機構管理,規範仲介機構的代繳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秩序,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康發展。對於不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定期進行通報曝光,並納入南寧市社會信用體系中。
根據規定,2016年底前,全區各地逐步建立住房公積金與房屋交易、産權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的資訊共用機制,將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的資訊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住房公積金檔案(系統),並提交中國人民銀行納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