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過程中降低標準、變更行程、強迫消費、誘導消費……廣西壯族自治區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日前發佈的4月廣西旅遊服務品質公報顯示,全區旅遊質監執法部門共受理並立案調查旅遊投訴35件,同比增加34.6%,為遊客挽回經濟損失33603元。其中,個別旅行社、導遊降低服務標準、變更行程、強迫消費、誘導消費,成為當月旅遊投訴的焦點。
4月,全區旅遊市場總體秩序平穩,無較大旅遊投訴,但立案投訴數量較上月及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據統計,全區旅遊質監執法部門共接到來電、來訪、來信、輿情轉辦等旅遊諮詢及投訴313件,其中旅遊投訴40件,受理並立案調查35件,同比增加34.6%,為遊客挽回經濟損失33603元。在受理並立案調查的35件旅遊投訴中,國內遊23件,佔65.7%;出境遊12件,佔34.3%。南寧市8件、柳州市2件、桂林市23件、防城港市2件,其他各市為零投訴。
旅行社依然是投訴的主要對象。其中,投訴旅行社19件,佔54.3%,非旅行社16件,佔45.7%。從投訴數量上看,反映旅行社和景區問題較多;從涉案金額看,各種消費引發的糾紛和出境遊團款糾紛涉及的金額較大。
除了旅行社,景區也是4月份投訴的熱點。在受理並立案調查的35件旅遊投訴中,反映景區問題10件,佔28.6%。個別景區存在安全措施不到位、涉嫌亂收費等問題,引發遊客不滿進而投訴;個別景區工作人員存在脅迫遊客索要小費的行為。
個別旅行社、導遊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在遊覽過程中降低標準、變更行程、強迫消費、誘導消費等行為,這些行為成為4月份旅遊投訴焦點。
此外,4月份旅遊市場還存在部分遊客法律意識淡薄,出行前未簽訂旅遊合同,導致出現糾紛後維權困難。還有遊客通過網路平臺找到的部分旅遊産品涉嫌“黑旅行社”問題,導致遊客自身權益無任何保障,執法部門調查取證難度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