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越來越近了,年貨市場上,商家促銷也漸近尾聲。商家一片“賣完回家”的促銷聲中,出現了“直銷價”、“驚爆價”的誘惑。2月2日,南寧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發佈消費提示,廣大市民在購買年貨時,“六項注意”不能忘,以避免買到假貨、次品。另外,在春節期間,市民如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産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或通過12315微信公眾號進行投訴。
提示1
看清證照是否齊全
首先,儘量選擇證照齊全、信譽好、誠信度高的商場、超市等經營場所,遊商小販流動性大,消費者權益一旦受損,很難維權;其次,購買商品前,仔細查看商品的保質期、生産日期等,如發現所購商品有過期、變質或包裝不完整等情況,應及時退換。
提示2
理性對待打折商家促銷
不少商家推出誘人的折扣、獎品、贈品、返券等促銷活動,提醒消費者注意詢問和辨別,是否有相應條件才能享受,如必須購滿指定商品或規定金額等;個別商家玩“先漲後降”的價格貓膩,消費者面對高折扣、高額返券等誘惑時,應謹防虛假打折,保持理性,按需消費,切勿衝動購物。
另外,還存在不良商家打著所謂“直銷價”、“驚爆價”、“全城最低價”、“有獎銷售”等旗號,實際在拋售積壓商品、滯銷商品、殘次商品甚至假冒商品,也需消費者格外留意。
提示3
貨不對板應拒絕簽收
各大電商平臺每逢此時會推出各自的“年貨節”,網路上充斥著“清倉1折起”、“紅包搶不停”等廣告語,刺激著人們網購的慾望。網上搶購年貨時還請留意:仔細閱讀合同,看看是否存在隱藏的
“霸王條款”;是否存在商品以次充好,貨不對板應拒絕簽收或及時申請退貨;注意留存網上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和賣家交流時,注意把網站宣傳、介紹産品的廣告詞複製到聊天內容,以此來固定證據。
提示4
當心預付陷阱
春節也是餐飲、美容美發、健身娛樂等行業的消費高峰期,消費者在辦理預付卡時注意充值金額不宜過大,謹防經營者的附加條件,對相關服務內容最好進行書面確認。特別是預訂年夜飯時要了解酒店的經營狀況、承接能力等,儘量選擇規模大、信譽好、服務好的飯店;如果是通過電話或網路預訂的,建議消費者事前詢問清楚是否有額外服務費用。
提示5
注意留存消費憑證
消費憑證是消費者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的重要憑證,也是與經營者發生糾紛時最重要的維權舉證材料。根據《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另外,經營者經常以發票已用完或改日開具發票等理由拒開發票,對當時表示無發票事後補開的,應由經營者在消費憑據後註明開具發票的時限及發票送達方式;對明確表示拒開發票的,消費者可撥打稅務部門電話舉報。
2016年春節期間,南寧市民如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産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或通過12315微信公眾號進行投訴。
提示6
旅遊過節要選擇合理出遊方式
近年來,很多消費者選擇在春節期間攜帶家人或朋友到外地過年,感受他鄉與眾不同的春節習俗。選擇跟團出遊的消費者應注意與正規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明確旅遊線路、收費標準、觀光景點、時間日程、食宿標準、出行交通等事項;選擇自主出行的消費者應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規劃線路、提前預訂酒店等問題。如果旅遊中出現問題,應及時與經營者溝通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旅遊部門12301或12315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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