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腕”治“老賴” 4人被拘留
面對法院15日拘留的“鐵腕”措施,“老賴”們使出渾身解數,積極籌款。昨日,青秀區法院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促使10起案件達成和解,涉案金額達144.5398萬元,其中4起案件履行完畢。另有4名“老賴”因拒不履行,被拘留15日,這個春節將在看守所裏度過了。
案件1 股東要看賬本,老總拿不出被拘留
在傳統觀念裏,執行的標的物通常是錢,但也有特別的,如在昨日的強制執行案件中,標的物不是錢,而是財務會計報告。案件的起因,是股東看不到公司賬目,故將合夥人告了。
2012年,雷某與韋某合夥做生意,兩人開了一家電子公司。平日裏,公司主要由韋某負責管理。2013年底,公司虧本,雷某投入的14萬元打了水漂,於是他要求韋某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以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因要求未得到滿足,雷某將韋某訴至法院。
法院一審支援雷某的訴訟請求,判決韋某在15日內將財務會計報告提供給雷某查看,以滿足其股東知情權。判決生效後,韋某一直未履行,至此,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式。
昨日,韋某來到法院。他説,公司成立後不久會計離職,為節約資金,由他的妻子頂替上崗。妻子因缺乏會計知識,最終只是簡單記錄了收支。韋某承認,妻子做的賬本並不符合要求,才導致了今天的局面。而今,他無法提供正規的財務會計報告。
執行法官表示,將財務會計報告列為執行標的物,他是第一次遇到,但既然判決生效,就必須執行。而今,韋某因拿不出財務會計報告,法院對其予以15日拘留。
案件2 一時衝動代價大,出獄後仍要賠償
在青秀區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黃某一遍又一遍打電話,最終只湊到了3000元。當法官對黃某宣讀拘留決定時,他低下頭説:“這個債務我將背負一輩子,一輩子都會感到良心不安。”黃某的糾紛,要從11年前説起。
2004年8月10日下午4時,黃某前往星湖路一鋪面購買電腦椅。在鋪面內,黃某因價錢問題,與老闆老宋發生爭執。繼而爭執升級,黃某與老宋一家發展為相互打鬥。打鬥過程中,黃某掏出了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老宋和其兒子小宋刺傷。小宋在送醫途中,因失血過多死亡。法院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1年,賠償老宋一家18.2萬餘元。
5年前,黃某出獄。因有案底,其找工作屢屢碰壁,只能打零工。工作時有時無,他只能靠父母支援度日。5年來,黃某一直沒有能力償還老宋一家的債務。對於老宋一家而言,隨著兒子的去世,生活也陷入了痛苦之中。據了解,法院曾經對老宋一家予以5萬元的司法救助,而對於這一案件,法院也將不斷追蹤執行。
案件3 違章建廠被拆,錢款付諸東流
昨日上午,曹某一大早來到青秀區法院執行局。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她説自己挺冤,今天欠下的債務都是違章建廠種下的苦果。
2012年,曹某與劉某等5人合夥,投資90萬元,建設木材加工廠。工廠建好後,因經營不善,連續虧損。劉某等人於是決定退出,由曹某出資30萬元,將廠房頂下來,一人經營。曹某説,在股權轉讓時,因為文化程度低,故將15.7萬元的轉讓股權欠款寫成了借條。
曹某剛剛接手工廠,其廠房就因是違章建築被拆除。由此,其原想靠廠房挽回資金損失的計劃“泡湯”。而此時,原本合夥建廠的親戚朋友又一紙訴狀,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借款。曹某稱,其和丈夫都沒有工作,要還債很難。但據申請執行人介紹,曹某有房子用於出租。昨日,曹某與丈夫來到青秀區法院執行局,與申請執行人一起,進行面對面協商。經協商,曹某同意,每月歸還其4000元,直到本息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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