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了結婚證,補領時需要到原辦理或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這對於不少在外地工作的夫婦來説,可真是個麻煩事。日前,民政部公佈了《婚姻登記工作規範》(下稱《規範》)。《規範》將於今年2月起施行。《規範》中新增了不少便民措施,如要求婚姻登記機關開通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功能和諮詢電話,以及允許有條件的省區市在轄區範圍內跨區域為當事人補領婚姻證件等。今後,市民領證、補領結婚證更加省心了。不過,南寧具體實施細則還需要等到方案進一步落實才能明確。
補領“紅本本”可跨區域辦理
《規範》中提到,允許有條件的省區市在轄區範圍內跨區域為當事人補領婚姻證件。例如當事人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常住戶口所在地為北京市延慶區,但是人現在在北京市東城區工作生活,當事人可以就近婚姻登記處(東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結婚證,不必回到延慶區補領證件。
“有的夫婦和我們説,兩人都在南寧工作,但是戶口不在南寧,結婚證在老家領的,補領還得請假跑回去。雖然我們也想幫他們,但也沒辦法。”昨日下午,邕寧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潘女士説,她曾遇到不少戶口在外地,想在南寧補領結婚證的夫婦,但根據之前的有關規定,補領時需要到原辦理或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婚姻登記工作人員並沒有跨區域為當事人辦理的許可權。
她表示,《規範》實行後,想要辦理補領“紅本本”的夫婦就更方便了,但具體細則還需要等到方案落實下來後才能明確。
實現婚姻登記資訊聯網共用
新的《婚姻登記工作規範》對實時線上聯網登記、歷史數據補錄、與相關部門資訊共用核證等方面也提出了相關要求。
此前,一些部門為了規避風險,要求群眾辦理買房、落戶、公積金提取等事項時開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2015年9月,民政部印發相關文件明確規定:除了對涉臺公證事項和哈薩克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對此,記者從南寧市民政局了解到,該文件實行後,相關部門確實需要了解當事人婚姻登記情況的,一般是通過公函往來的方式在部門間直接完成資訊核對工作。在實現與相關部門資訊共用核證後,這些部門和單位通過婚姻登記資訊數據庫就能了解市民的婚姻登記資訊。
“畢竟我們現在開具的證明只能證明一個時間段內,在特定的範圍內某人的婚姻情況。實現婚姻登記資訊數據聯網及資訊共用後,資訊也會更準確。”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何文認為,推動與相關部門資訊共用核證後,市民辦事少了不少麻煩,但是因為聯網工作涉及部門多,並且涉及公民個人資訊的保密工作,與相關部門實現資訊共用核證預計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首次明確鄉鎮婚姻登記機構設置標準
婚姻登記工作與群眾人身、財産權益息息相關,同時還涉及個人隱私的保護,需要婚姻登記機關提供必要的場所設施,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據了解,原《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沒有明確鄉(鎮)婚姻登記機關的設置標準和要求。新的《婚姻登記工作規範》對此首次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應當配備專職婚姻登記員,婚姻登記處應當有獨立的場所辦理婚姻登記,並設有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
《2014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廣西婚姻登記工作有序開展”中提到在鄉鎮試點開展婚姻登記業務。目前廣西共有16個鄉鎮開展婚姻登記試點,5個婚姻登記處通過試點驗收。
昨日,記者從南寧市民政局了解到,作為南寧市試點,賓陽縣黎塘鎮婚姻登記處將於1月8日正式對外辦理業務,負責辦理男女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賓陽縣黎塘鎮、王靈鎮、和吉鎮、洋橋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