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億元基金已惠民
據了解,2012年4月1日起,南寧市開始徵收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範圍為執行政府定價的商品和經營服務項目等,至2015年8月31日已徵收5.6億余元。
“在使用上,我們堅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最大限度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效益。”相關負責人稱,近年來,南寧市利用價格調節基金開辦了農副産品平價商店41家,並按照穩價惠民的原則,選準“菜籃子”、“火爐子”、“車輪子”等與市民息息相關的商品,作為使用的主要方向,充分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至2015年8月,價格調節基金共支出4億余元。在穩定物價的同時,讓老百姓得到了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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