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環境是形象,是資源,是生産力,是競爭力;提高政務服務效率是優化發展環境的重要舉措。2015年,南寧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進行大刀闊斧的行政體制改革,大力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著力提升政務服務品質,努力為企業和投資者打造最優最好的發展環境。經過一年的探索與實踐,南寧市行政效能明顯提升,服務能力明顯增強,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改善。
實施“審管分離”成效明顯
鏡頭:11月20日,在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質監窗口,李女士正在辦理年檢業務。她告訴記者,過去辦理業務很麻煩,要到質監窗口遞交材料,質監窗口再送回市局相關業務科,由業務科審核、審批、制證,再交回質監窗口發證,環節多,效率不高,“現在好了,一個質監窗口就能實現受理、審核、審批、制證、發證一條龍,給群眾節約了很多時間。”
改革:去年以來,南寧市針對部門單位在辦理行政審批業務過程中存在審管不分、審批事項在部門單位內部不同科室之間反覆流轉、會審等問題,對全市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單位分散在各內設機構的審批職能進行整合,將市級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機構由原來的136個減少到46個,推進審管分離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
在改革中,南寧市緊緊圍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這一核心,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抓手,對部門單位審管不分的問題進行了充分調研,經反覆推敲研究並按程式報批後,組織對我市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46個部門單位分散在各內設機構的審批職能進行整合,並在不增加人員編制、不增加內設機構個數和領導職數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則,根據承擔審批事項和任務的多少,採取單獨設置、內設機構掛牌設置、綜合設置等形式分類設置審批辦公室。同時明確所有審批事項交由行政審批辦公室統一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其他內設機構不再承擔行政審批職能,將工作重心轉向日常業務指導和後續監管。
成效:精簡了機構——通過改革調整,市級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機構由原來的136個減少到46個。提高了審批時效——通過縮短部門內部的審批流轉環節,縮短了審批時限,提高了部門審批效率,為有效推動審批職能“三集中”和“三到位”創造了條件。方便了群眾辦事——審批事項全部集中在政務服務中心受理、論證、決議和審批,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辦事。加強了事後監管——將監管職責從審批事項中剝離出來後,使職能部門能夠騰出更多的精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了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有效解決了“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
開展企業註冊登記“三證合一”
鏡頭:2014年12月23日上午,南寧鴻胤餐飲有限公司負責人在南寧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領到南寧第一張“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三證”即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以前要跑五個部門,重復提交材料,現在一個窗口辦理,方便又快捷。”該負責人為這一創新舉措點讚。
改革:為破解企業在辦理註冊登記時跑部門多、辦理環節煩瑣等問題,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激發創業活力,南寧市選擇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作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改革試點,在探索和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上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
長期以來,企業在辦理註冊登記時,要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需要多次到工商、質監、國稅和地稅等4個部門,提交申請,其中包含多達26份材料,涉及填寫數據166項,且每個登記部門決定是否予以登記需要至少1周的時間。由於涉及多個辦理部門,手續煩瑣,辦理時限長,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企業負擔,嚴重影響了市場活力,阻礙了市場經濟的發展。為破解這一難題,南寧市圍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這一核心,按照《關於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要求,以放寬市場準入、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簡化手續、縮短時限為主要目標,由市編辦和市工商局牽頭,會同市政務管理、質監等部門對開展“三證合一”改革進行專題調研,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確定在南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試點。
成效:實行“三證合一”改革試點後,整合各部門資源,優化市場主體準入服務流程,降低了市場準入成本,激發了市場活力。目前,在南寧經開區區域內申請辦理內資公司設立登記的審批時限由原來的至少15個工作日減少至3個工作日,最快1個工作日就可以辦完,日發證量較試點開始時提高了300%,試點工作得到了企業的普遍認可,取得了明顯成效。
建設精幹高效政府組織體系
鏡頭:去年開始,市民發現,南寧市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的牌子變身了——原來的市農業局、水産畜牧獸醫局、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整合,變成了市農業委員會;原來的市林業局、園林管理局組建成了市林業和園林局;市旅遊局變成了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這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
改革:根據中央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南寧市在2014年組織開展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中,通過對涉及20多個部門單位進行拆分、撤並、整合,優化機構設置,對新調整設置的12個部門完成了“三定”規定,有效地解決了部門之間職責交叉、權責脫節、行政效能不高等問題,在建設精幹高效政府組織體系建設上邁出了新的步伐。
在推進改革工作中,為使改革更加切合本地實際,南寧市按照“開門搞改革”的要求,認真開展政府機構改革調研,先後向市直48個部門單位及12個縣區徵求改革意見,赴19個涉及改革的部門單位開展專題調研,組織考察組赴8個區外先進城市進行考察,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了上報自治區的《南寧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自治區批復我市的改革方案後,組織召開了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電視會議,印發了《中共南寧市委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及南寧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文件。同時,成立了市委改革辦,加大對改革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全面部署,使機構設置更符合地方發展,更體現地方特點。
成效:其一是更加切合首府城市的發展定位。在規定的機構設置限額內,把整合、撤並著眼點放到如何更好地服務首府城市的又好又快發展上,放在建設面向東盟開放合作的區域性國際城市、宜居的壯鄉首府和具有亞熱帶風情的生態園林城市上。其二是更符合大部門管理體制改革要求。這次改革,我市除上級明確的“規定動作”外,還結合南寧市的發展定位探索創新“自選動作”,在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上取得新的突破。其三是政府履職更加高效到位。這次改革,市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嚴格控制在40個以內,縣區政府工作部門控制在23-25個以內,鄉鎮行政機構仍控制在5個以內、事業機構控制在7至8個以內,並對涉及改革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全面疏理,根據部門履職需要調整完善相關職能。其四是更加符合縣域發展特色特點。各縣區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在機構編制限額內加大職能和機構的整合力度。五是更傾斜重點民生領域發展。統籌考慮機關的“瘦身”與基層一線的“強身”,將機構編制資源向民生領域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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