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臨時救助暫行辦法》頒布實施,將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納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突發變故陷困境可申請臨時救助
額度為當地現行城市低保月標準的100%~500%
10月28日,記者從南寧市民政局低保辦了解到,南寧市近日頒布了《南寧市臨時救助暫行辦法》(簡稱《辦法》),相比原有的《南寧市臨時困難救助辦法》(簡稱“原《辦法》”),擴大了救助範圍,細化了救助對象。除了低保、五保、低收入對象等群體,南寧市內因火災等意外事件或因醫療必需支出致困的一般個人或家庭,也可申請當地現行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00%臨時救助
擴大範圍
患門診特殊慢性病可獲救助
原《辦法》中,救助對象為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低收入家庭;《辦法》則將救助對象擴展至在南寧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現實情況中,不時會有一些家庭、個人因突遭變故陷入困境,他們不一定是傳統意義上的民政救助對象,在經歷醫保報銷、醫療救助等環節後,仍無法解決基本伙食、房租、水電、大學在讀子女學費和生活費等必要生活支出。《辦法》實施之後,這一部分群體有望得到臨時救助。
考慮到許多家庭長期因基本醫療費用開支巨大造成生活困窘,因病致貧,《辦法》增加了“因罹患門診特殊慢性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即首次將部分“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救助範圍,作為城鄉低保和醫療救助等救助制度的補充,進一步托實困難群眾的生活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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