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保基金監管,南寧市馬山縣從四個方面著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使用社保基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重徵繳。切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監管,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的有關規定,嚴防少核漏核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導致社會保險費流失的情況發生。
二是抓支出。強化基金支出管理,縣社保經辦機構在支付每一筆資金時,先由用款機構提出用款計劃和用途,報經辦機構負責人審批,再報財政局社保股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真正做到每筆社會保險基金支付都逐級把關、層層審核、專款專用。
三是嚴管理。通過建章立制,把業務控制制度貫穿于業務操作流程之間,形成了崗位之間、業務環節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衡的機制,確保內控制度的有效運作,有效堵塞了社保基金“跑、冒、滴、漏”。
四是細操作。堅持陽光經辦,按照國家人社部關於窗口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增設前臺引導服務設施設備;在業務經辦大廳顯要位置放置辦理流程標識牌,詳細告知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各險種的政策依據、申報條件、申報資料、辦事流程、辦結時限、辦理責任、投訴電話等內容,切實提升為民服務的意識和水準。
截至目前,馬山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總支出4.28億元,受益人數達13492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