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為城市生活垃圾焚燒廠立規矩,8月29日起實施
每條垃圾焚燒線須線上監測污染物
惡臭污染物排放量和臭氣濃度不能隨意排放、焚燒廠要對焚燒系統進行日常線上監測……8月5日,記者從自治區住建廳獲悉,廣西出臺《城市生活垃圾焚燒廠運作及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將在8月29日起實施。今後,醫療衛生防疫等特殊垃圾進廠,要經過特殊處理;焚燒廠應在每條垃圾焚燒線,安裝煙氣線上監測系統並向社會公告監測結果,以保障社會公眾利益。
特殊垃圾經處理後方可進廠
《標準》:焚燒廠應接收處理其服務區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業垃圾、集市貿易市場垃圾、街道清掃垃圾、公共場所垃圾,以及機關、學校、廠礦等單位的生活垃圾。允許按要求進行破碎毀型和消毒處理並滿足消毒效果檢驗指標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中感染性廢物,在生活垃圾焚燒爐中焚燒處理。
【解讀】醫療廢物的專用焚燒爐規模較小,一般在10~30噸/日。小爐子污染控制困難,而醫療廢物大多含氯量高,焚燒過程中容易産生二惡英類物質,有非常高的環境風險。將醫療廢物在生活垃圾焚燒廠焚燒,既利用醫療廢物高熱值的資源特性,也可以大大降低環境污染的風險,但是應按照醫療廢物有關管理辦法進行前處理。
由於大部分垃圾焚燒廠是以進廠垃圾量作為政府支付垃圾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垃圾的稱量與記錄,對稱量設備的維護與校驗都是非常重要的。今後垃圾運輸車進出焚燒廠區,必須有稱量記錄。而且,嚴禁擅自調度或接收垃圾處理服務合同以外的生活垃圾。由於每個焚燒廠都有一定的服務區域,今後如果接收服務區以外的生活垃圾,還應得到當地行政監管部門批准。
定期公佈煙氣排放濃度
《標準》:焚燒廠應在每條垃圾焚燒線上安裝煙氣線上監測系統並向社會公告監測結果,對焚燒系統運作性能的指標實施線上監測,其中顆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等污染物必須進行線上監測,並實時顯示。
【解讀】焚燒生活垃圾是否産生污染,這是公眾都非常關心的問題。《標準》專門明確了這一規定,要求焚燒廠對焚燒爐渣熱灼減率與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重金屬類污染物和一氧化碳的監測應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對煙氣中二惡英的監督性監測應至少每年開展1次。這是國家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要求企業監測並向社會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線上監測內容僅指煙氣污染物,同時還應監測其他參數。另外,根據實際管理經驗,要由監管方、環保監測部門與運營單位等共同實施對監測設施的管理,任何一方不能獨自接觸監測設施,確保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同時,線上監測系統要按當地行政監管部門及環保部門要求,與線上監管系統聯網,以保證數據傳輸真實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