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拍的違規車輛
近日,市民林先生手機收到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來短信告知有一條交通違法:7月13日,其愛車在通過東葛長湖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當時左轉的車排了5、6輛,看到直行道只有1輛車,於是就通過直行車道進行左轉。”林先生表示沒想到被電警拍攝了。
像林先生這樣通過路口時不按規定導向車道行駛的情況,駕駛員當中並不少見。據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指揮中心抓拍到機動車輛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87533起,其中不按規定導向車道行駛的電警數多達116880起,佔總數62.33%。
“很多駕駛員通過路口時,看到旁邊車道車少或是沒有車輛,就隨意佔道通行。這種情況都會被電子警察拍攝記錄下來”指揮中心民警介紹,目前南寧市區內不按規定導向車道行駛交通違法較多的路口依次是中華華強路口、仙葫榮茉路口、東葛長湖路口、長湖金湖路口、金洲錦春路口等,其中中華華強路口今年4月份不按規定導向車道行駛的交通違法多達9269起,主要原因是該路口靠近火車站,車流量較大,車輛左轉或是右轉都喜歡佔用直行車道,這也是造成直行通過效率不高的原因之一。仙葫榮茉路口由西往東出城方向在三個主車道箭頭標明是直行,右拐車道入口離路口約100米,入口處設置有提示標牌,但很多車輛直接在路口占用直行車道右拐。指揮中心民警提示:“車輛應提前進入輔道完成右拐,而不是佔用直行車道右拐。”6月份,仙葫榮茉路口不按規定導向車道行駛交通違法6802起。
“無論是直行佔用左或右車道,或是左轉、右轉佔用直行車道,都屬於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市交警支隊法制大隊陳警官表明,對於“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第1項規定處100元罰款,扣2分。
此外,中國人是習慣靠右通行,對於右轉彎來説應該是不受紅綠燈的限制。但如果右轉與行人、非機動車互相影響程度較大時,交通管理部門可設置右轉控制燈。目前在南寧市設置有右轉控制紅綠燈的有6個路口,分別是民族茶花園東進口右轉、友愛人民北進口右轉、公園新民路南進口右轉,這3個路口右轉必須按照紅綠燈顯示通行。另3個路口如桃源教育路口、民主園湖路口、仙葫青林路口是黃閃燈控,提醒車輛在該路口右轉時注意行人及非機動車,減速慢行。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要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的意識,通過路口時,請務必按照信號燈指示進入導向車道,不要佔道通行,如果已經誤入導向車道的,那就將錯就錯,按導向車道方向通過再到前方路口掉頭,只有文明駕駛,才能保證安全出行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