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法建議規範網路召車發展
據了解,滴滴專車此前對外一直宣稱其運營採用的是“1+1+1”模式。簡單地説,即由專車軟體作為接單的運營平臺,合作的汽車租賃公司提供車輛,合作的勞務公司提供司機,並不涉及私家車接入營運。7月27日,就南寧市交通運輸部門的此次表態,南國早報記者聯繫了滴滴快的公司品牌公關部華南區公關經理李玫,對方表示對此暫不便回應。
採訪中,多位市民認為,打車軟體之所以火爆,是因為其客觀上滿足了運輸市場多樣化、差異性、高品質的需求,而滴滴順風車對社會車輛的調度,也能很大程度緩解高峰期計程車運力不足、市民出行難的問題。“畢竟對市民而言還是有便利的一面,希望政府不要一棒子打死,讓它規範發展就好”,已習慣上下班通過順風車出行的市民楊女士説道。
廣西社科院工業經濟所所長姚華認為,打車軟體屬於新事物,在國內外都存在爭議。一方面,大量私家車涌入計程車行業,且沒有管理費、營業稅、保險等,成本要低很多,確實對計程車行業造成了衝擊,也存在司機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發生事故時消費者權益難得到保障等安全隱患。另一方面,“網際網路+”已是潮流,對打車軟體這種新生事物,也應該持寬容態度,給予更多發展空間,政府部門可考慮如何將其納入規範管理,讓消費者權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時,促進新興行業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上海市于2014年7月頒布了《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其中明確網路召車資訊服務商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客運服務駕駛員和車輛的營運資格資訊,並進行審核的義務和責任。交通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在南寧市乃至廣西都沒有此類規範,因此對網際網路服務商沒有有效的監管,致使這些商家沒有審查接入車輛的營運資格,造成準入制度不完善的局面。也希望相關部門及早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將專車服務納入政府部門監管範疇,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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