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跳廣場舞得控制音響音量
廣場舞要怎麼約束“降噪”?露天燒烤怎麼禁止?聽證會上曾有觀點提出,“禁止使用高音頻的音響器材”的規定不科學,因為高音頻不等於會産生大音量。這些意見也被採納,二次審議稿規定:“在居民住宅區或者毗鄰居民住宅的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動,應當控制音量,禁止使用産生過大音量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音響器材。”
對各方提出關於在城市市區人口集中區禁止露天燒烤的規定,法制委認為,因各設區市均將有立法權,建議該內容由各設區市自行規定。
4、兩種行為可按日連續處罰
修訂草案規定,對“不按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等3種違法行為,當事人被責令改正並給予罰款後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在論證中,有關部門提出,按日連續處罰是新環保法規定的環保管理手段,環保法授權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由於環保法剛實施不久,有關部門對有些規定把握還不到位,結合廣西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目前還不宜過多增加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二審稿採納了該建議,規定可先對未經批准擅自拆除、閒置防治污染設施的行為按日連續處罰,對“不按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等3種違法行為,暫不規定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待條件成熟後再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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