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寧市明秀東路上,大量電動車駛入機動車道。記者 鄒財麟攝
關注電動自行車保險之探討篇
嚴重的電動車事故可導致人死亡,但賠償金額超出普通人承受能力
如何保障電動車事故傷者權益?
雖然有的人認為電動車的傷害相對機動車小,但交警表示,嚴重的電動車事故同樣可導致人死亡。一旦發生事故,而肇事者無賠償能力時,如何讓傷者得到保障,已引發社會關注。對此,一些人呼籲出臺相關政策將電動車事故風險進行化解和轉移,但從目前情況來看,難度較大
市民對購買保險看法不一
隨著電動車的增多,事故問題也顯露出來,一些受害人維權遭遇尷尬。
電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能化解事故風險,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人們對電動車參保問題看法不一,有的人支援投保,有的人則認為沒必要,不願意花錢。還有部分人起初持反對態度,但遇到事故有了維權艱難經歷後,又開始倡導投保。此外,有一部分人不知道如何給電動自行車辦理保險。
南寧去年106人死於電動車事故
據保險行業相關人士介紹,經統計,2015年上半年,在南寧市自願購買電動車相關保險的人群中,賠付案件比例佔投保總數的35%,這個比例到年底預計還會繼續增長。
一名交警表示,雖然電動車的事故傷害遠遠沒有機動車大,但目前路上的電動車車速多數在每小時40公里左右,有些還開到每小時60公里,一些電動車經過改裝後,最高時速甚至高達80公里或超過100公里。車速過快、搶道行駛是導致電動車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因電動車駕車人的身體全部暴露在外,防護性差,發生事故時容易導致不同程度的傷害,嚴重者會導致死亡。
據統計,2014年南寧市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導致人員傷亡的有454起,造成106人死亡、512人受傷,造成直接財産損失100多萬元。一輛電動車價格雖然不過數千元,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侵權賠償款可達上萬元,造成嚴重傷亡的可達幾十萬元,超出一般人承受能力。
目前進行相關立法尚不現實
有人提出,應實現電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強制性購買,有關部門要加快立法腳步。據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為解決電動車出現事故後的理賠問題,南寧交警部門在起草《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時曾探討過類似問題,但因為沒有國家上位法的支援,該條款最終沒有被納入新的徵求意見稿中。因此,目前電動車強制保險進入立法還不現實。
也有業內人士提出,既然強制投保不能實現,靠職能部門就要採取一些鼓勵性或干預性管理措施。但由於電動車不用年審,管理制度的約束力小,政府能拿出的措施也不多。
還有人建議,可通過政府統一向保險公司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方式,為南寧市所有電動自行車主提供公益性保障。同時,鼓勵車主自願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為自身提供保障。但按目前第三者責任險最低30元的收費標準計算,南寧市電動車有150萬輛,一年的保費高達4500萬元,這筆費用由政府出資並不現實。法律人士也表示,這對於不使用電動車的人也不公平。因此,鼓勵措施提出來容易,但實施起來難度較大。
據分析,由於電動車在南方地區較多,目前還不是全國性的問題,所以要等待國家出臺政策將電動車納入強制保險範疇也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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