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工作,最近,上林縣各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已陸續掛牌成立。這標誌著上林縣11個鄉鎮已全部完成鄉鎮環保等“四所合一”機構改革工作。從而結束了上林縣鄉鎮一級環保“三無”(即無機構、無人員、無監管)的歷史。
今年四月以來,上林縣黨委、人民政府領導高度重視鄉鎮環保等“四所合一”機構改革工作,精心組織,週密安排,通過統一部署,設立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採取落實責任試點引路,穩步推進等有效措施確保了鄉鎮環保等“四所合一”機構改革紮實開展。鄉鎮“四所合一”機構改革後,上林縣11個鄉鎮新成立的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11個,總應配備工作人員130人,現已配合92人,其中應配備環保工作人員25人,已配合環保工作人員22人,佔應配備88%。全縣11個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已有7個配備有專職或分管環保副站長。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的成立,使上林縣環保監管向鄉鎮一級延伸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為新常態下更好地貫徹實施新“環保法”,加強鄉鎮基層環保監管工作,確保全縣環保安全,提供了堅實的組織和人員保證。
目前,上林縣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縣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已與各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做好授權事項委託交接工作,並簽訂了委託書,為今後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的環保監管工作提供執法依據。下一步,上林縣環保局將加強對新成立的鄉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的環保業務工作指導,做好鄉鎮環保業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他們早日進入工作角色,確保這支基層環保隊伍靠得住,拉得出,用得上,打得響,為全縣開創全縣環保工作新局面,促進上林縣經濟和社會又快又好發展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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