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農民工創業擔保貸款辦法
農民工創業最高可貸10萬元
為了鼓勵和扶持農民工創業,近日,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聯合製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民工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實施,這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農民工創業提供擔保貸款的政策性法規。
《辦法》規定的貸款對象,具有廣西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半年以上進城務工經歷的農民工;具有廣西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農民。只要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農民工,或者經“第一書記”推薦且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農民,或持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之一的農村轉移勞動者,都可以申請農民工創業擔保貸款。
《辦法》規定,農民工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貸款人提出展期,且擔保人或擔保機構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給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過1年,且展期貸款不予貼息。貸款人可向村“兩委”(社區)、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會、共青團、婦聯或“第一書記”提出貸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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