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近日經自治區政府同意,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我區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我區現行的失業保險費率做出調整,失業保險費由3%降至2%,企業和個人分別降低0.5個百分點。
新政規定,從2015年3月1日起,我區失業保險費暫由現行《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規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率由1%降至0.5%。之前多繳納部分由社保經辦機構衝抵後面需要繳納的費用。本次我區失業保險費率降幅達1/3,惠及全區260多萬名失業保險參保人員。費率降低後,預計全年將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減負近10億元。這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發揮失業保險“保障基本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三位一體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