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分值能累加嗎?
答:按教育部的規定,同時符合多項加分項目條件的考生,加分分值不能累加,只能選擇其中一項的分值計入高考總分。如我區原照顧政策中的“對邊境縣考生,在原加分照顧基礎上再降10分”,屬於累加情形,必須按規定調整和規範。對同時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按照“最大受益”原則,計算考生所享受的照顧分。
八、投檔時加分分值如何使用?
答:按教育部規定,全國性加分項目的加分適用於所有高校的招生錄取,地方性加分只適用於考生所在省的省屬高校的招生錄取。因此,排序投檔時,對考生填報的區外高校,將取其全國性加分項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加分計入總分;對考生填報的區內高校,將取其加分項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加分計入總分。
九、高校在錄取時,對加分如何使用?
答:近年來,國家對貧困地區、農村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加大扶持力度,通過實施專項計劃等方式予以政策傾斜,同時逐步規範和淡化高考加分。基於這樣的政策導向,一些高校在制定錄取規則時,也相應的弱化高考加分的作用,目前常見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1.大多數高校對全國性加分項目全面認可,分配專業時按照總分(高考成績+加分)進行排序錄取;
2.部分高校對高考加分只在投檔環節認可,分配專業時不認可,按照高考成績(不含加分)進行排序錄取;
3.少部分學校不認可高考加分,高考成績(不含加分)未上線考生一律不錄取。
因此,考生在填報志願前,應仔細查閱填報高校的招生簡章,以免誤填,浪費填報志願機會。
考生還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性加分項目只適用於廣西高校排序投檔。因此,享受地方性加分的考生選擇填報區外院校時,應從總分中減去地方性加分分值。
十、如何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查和規範管理?
答:加分資格造假嚴重影響高考的公平公正,也是加分政策被社會詬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資格告假。為此,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提出5項管理要求:一是加強加分考生資格審核,明確工作職責。二是加強加分考生資格資訊公示,建立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學三級公示機制。三是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暢通受理渠道。四是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考生。五是依法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倒查追責。我區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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