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召開全國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後,興寧區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南寧市的總體部署成立了由政府分管農業副區長擔任組長,政府辦公室主任、財政、發改、農業等部門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涉農部門為成員的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興寧區的專項整治行動。同時,根據自治區、南寧市的實施意見,出臺了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並於4月16日下午召開了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佈置會,部署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明確了各級各部門的責任分工和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任務、內容和步驟,對整個專項整治行動提出了明確要求。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由財政局負責牽頭,整治行動時間從2015年4月起至8月份結束,開展整治檢查範圍為2013、2014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用於農業、農村、農民的各類涉農補貼,以及支援農業生産發展和防災減災、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和新農村建設、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等資金(含基建投資);2010年以來,各級特別是中央、自治區財政和審計部門對涉農資金的各種審計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處理情況;專項整治期間群眾舉報的問題。開展整治檢查的內容為清理、檢查和糾正涉農資金申請、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基層幹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項目申報弄虛作假,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等10個方面內容。整治行動分為部署啟動、全面自查自糾、配合市、自治區、部級重點抽查、整改完善和全面總結等5個階段。還通過分別設立興寧區和鄉鎮級的舉報電話、郵箱和地址,受理本轄區有關涉農案件的舉報。興寧區將集中曝光性質惡劣、影響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懾和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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