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保持不變
我區繼續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5個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且加分分值不變。具體見下表:
保留2個地方性扶持類加分項目
根據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調整,我區將保留“山區、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待遇的縣)考生”、“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兒考生” 等2個地方性扶持類加分項目。具體見下表: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解釋説,目前之所以保留2個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是經過多方討論和仔細權衡的:考慮到我區經濟相對落後,教育水準較低,我區山區、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待遇的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均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對於在同一教育環境下學習的漢族考生也應該給予同等的加分照顧,因此保留相應加分項目;考慮到我區計劃生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政策的持續性,因此保留地方性計生類加分項目。
此外,隨著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出國人員隨歸子女的升學途徑非常廣,因此我區將從2015年高考起取消留學歸國人員的隨歸子女考生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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