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廣西招生考試院獲悉,從2015年起,我區將取消4個全國性鼓勵類高考加分項目和1個地方性加分項目。
廣西此次調整規範高考加分,仍將保留國家要求保留和完善的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整合保留2個地方性加分項目;對設有過渡期的加分項目,過渡期內其加分分值一律降為5分,其他仍保留的加分項目的分值維持不變,並對地方性加分項目的適用範圍進行調整。
取消所有鼓勵類高考加分項目
我國從上世紀50年代起實行高考加分政策,包括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而設置的鼓勵類加分(如各類競賽加分、優秀學生加分、思想品德突出者加分、藝術或體育特長生加分等)及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體予以扶持而設置的扶持類加分。
在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調整中,我區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上全部4個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同時參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過渡原則,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在2015、2016、2017年過渡期內,仍具備加分資格,但是加分分值由過去的10分、20分統一減少為5分,資格審核程式按我區原有規定實行(其中體育特長生中的二級運動員,須經自治區體育局進行復核復測確認資質,並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組織相關測試合格後,才具備加分資格);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加分資格。這意味著,從2018年高考起,我區將不再有鼓勵類加分項目。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區按國家要求取消所有鼓勵類加分項目,不代表相關部門、單位不再組織評優、競賽活動,我區仍鼓勵學生培養和發展個人興趣特長,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在自主招生或特殊類型招生中,考生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還可能幫助其獲得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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