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資訊處理及反饋流程
市環境監察支隊代表市環保局對微信舉報資訊進行判斷,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將舉報資訊分派給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站、宣教中心、環保分局、縣環保局、城區環保局,被分派資訊的環保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將調查處理情況上報市環保局,再由市環境監察支隊代表市環保局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答覆舉報人。具體的流程如下:
受理→分派→報送→反饋
受理:微信平臺管理員代表市環保局對微信舉報資訊接收或與舉報人進行互動。微信管理員在接收到舉報資訊後,對資訊內容進行研判,能立即答覆舉報人的,立即答覆;對需分派處理的,按規定分派處理。
分派:微信管理員採用手工錄入方式將微信平臺的舉報內容抄錄、剪貼到市環保局 “12369環保投訴系統”,再通過“12369環保投訴系統”分派給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站、各開發區環保分局、縣環保局、城區環保局調查處理。對重要的的微信舉報資訊,經請示局領導後,同時以書面方式分派相關部門(機構)。
報送:被分派資訊的部門(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舉報資訊調查處理後,通過“12369環保投訴系統”將調查處理結果報送市環保局。
反饋:微信管理員從“12369環保投訴系統”收到調查處理結果後,用手工錄入方式將調查處理結抄錄、剪貼到微信平臺,從微信平臺反饋、答覆舉報人。
辦理回復期限
從微信平臺接收舉報資訊到反饋、答覆舉報人的最長期限為5日,其中,調查處理最長期限為4日;反饋、答覆最長期限為1日。
(可用手機掃描以上二維碼添加“南寧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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