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
企業不願意增加5%-12%的開支
廣西住建廳相關人士分析,從企業方面看,為每位員工繳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5%-12%的公積金,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為謀求成本最小化、利潤最大化,不少企業能避就避,能躲就躲。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由於地方財力有限,財政不支援,缺乏專項資金,不少職工特別是聘用人員,也沒有住房公積金。
從員工方面看,聘用於企業,會有諸多顧慮,加上維權意識不強,面對企業不繳存公積金,也只能敢怒不敢言。以南寧為例,每年僅有1-2例員工投訴企業拒繳公積金的案例,且都是準備離職或已離職的員工。
另外,從監管方面,也存在較大難題。“最關鍵的是取證難,發現企業存在拒繳公積金現象,但公積金管理機構受職能所限,具體的取證數據沒法查證,申請法院劃扣就難以實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像養老、醫療等社保,有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規,有勞動監察大隊,可以對違規企業進行有效查證和監管。但公積金監管在這方面並不完善,目前僅靠一套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行政法規在管理,沒有相關法規配套,給違法違規行為有了可趁之機。工作人員在監督企業是否繳存公積金時,由於缺乏有力的法律手段和強制手段,常常面臨執法難的情況。”
措施
“繳存公積金”寫進勞動合同
在公積金管理法律制度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是不是對不繳存公積金的企業無計可施呢?當然不是。像小昌這樣的私企職工,他們的公積金權益,有望寫進勞動合同,這對於保障勞動者的權益有好處。
廣西住建廳相關人士表示,今年,廣西將加強非公企業繳存擴面,重點推進規模以上、重點骨幹非公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其他非公企業,將按照“低門檻、廣覆蓋、先易後難、逐步到位”的原則,給予政策引導,允許低比例繳存,條件成熟後逐步提高繳存比例和基數,逐步推行。
針對監管取證難,廣西公積金管理機構將加強與人社、稅務、工商等部門聯動,建立和完善資訊共用機制,以詳細掌握企業繳存公積金情況。同時,會同人社等部門開展調研,爭取將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動合同示範文本和企業集體勞動合同。
公積金管理機構同時提醒,企業員工要有維權意識,遇到企業拒繳公積金的現象,可以憑勞動合同、工資收入憑證等材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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