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職工沒有住房公積金 廣西擬採取措施打破阻力
公積金繳存有望寫進勞動合同
核心提示
小昌供職于南寧市東葛路一家地産策劃公司,去年7月,他購入了一套住房。由於當時公司沒有為他們繳存住房公積金,他只能進行商業貸款。今年2月,他開始交房貸,相比可以公積金貸款的人,他每個月要多付出近500元。
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一定程度緩解職工的購房困難,國家也有明確規定,企事業應當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然而,根據日前廣西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的調查,全區仍有近一半的職工沒有享受住房公積金保障,私營企業中更是有8成職工沒有住房公積金。近年來,推行公積金繳存為何阻力重重?
數據
私營企業近8成職工沒有公積金
根據國務院2012年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明確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不繳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還規定可以對單位進行處罰,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欠繳的住房公積金。
可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規政策強制實行的,所有用人單位都應當為員工繳交住房公積金。
不過,現實是怎樣的呢?根據廣西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的統計,2014年底,全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總人數是278.8萬人,佔城鎮在崗職工人數的74.23%。但這個“城鎮在崗職工”,只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集體、三資、外資等企業的在崗職工,並不包括城鎮私營企業。
目前廣西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約為129萬人,但有公積金的人數比例僅20%左右。也就是説,如果按“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加上“城鎮私營企業職工”的口徑計算,全區仍有近一半的職工沒有住房公積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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