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提高村幹部報酬、村幹部養老補貼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標準的通知》,對提高村幹部報酬等有關事項進行了規定。
按照《通知》,從今年1月起,全區村幹部每月基本報酬最低標準調整為: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1100元,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1000元,其餘村定員全額補貼幹部900元。業績考核獎勵報酬,根據年終考評情況確定。村定員全額補貼幹部考評優秀的獎勵2000元以上,稱職的獎勵1000元以上。村定員半額補貼幹部的基本報酬和業績考核獎勵報酬,參照村定員全額補貼幹部的最低補貼標準相應減半,具體數額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另據了解,1月起,我區將村幹部養老補貼標準由當前的任期滿一年每月給予8元調整為15元(村定員半額補貼幹部的補貼標準減半),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金合併發放。
同時,村級組織辦公經費最低保障標準調整為每村每年1.5萬元,由各地根據所轄村規模、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準和村幹部擔負職責等實際情況,按照不低於自治區最低保障標準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