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物價保民生
今年我區CPI漲幅要控制在3.5%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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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調控
去年我區CPI上漲2.1%
2014年我區價格總水準保持了基本穩定,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累計上漲2.1%,漲幅居全國31個省(區、市)的第12位,圓滿完成了自治區年初確定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預期調控目標任務。
“關鍵是與全國平均水準相比,縮小了原來忽高忽低的差距,基本保持在同一水準上。這是我們多年來精準調控的成果。”1月21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物價局局長楊京凱在聊起這個話題時,頗感欣慰。
去年,我區物價“精準調控”的手段包括繼續從自治區本級價格調節基金中安排912萬元資金,順延自治區本級8萬頭生豬活體應急儲備至2015年7月底,穩定生豬價格;同時,我區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實施意見,降低掛鉤聯動機制的啟動條件,擴大聯動機制的保障對象範圍,全區共計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金額近4000萬元。
在一些充分競爭的領域,我區放開了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如電信業務資費,木薯收購價格,種子、桑蠶繭和兩鹼外工業用鹽價格和部分醫療服務價格,專利代理服務、報關服務、房地産諮詢等一批專業服務收費標準,下放房地産網路資訊服務費收費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等部分審批許可權;將鐵路貨運運價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公佈低價藥品清單;及時出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和醫保支付改革政策。
良好的價格環境還體現在價格調節作用的進一步顯現。除了對全區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進行了有升有降的調整,以促進高速公路經營企業的資本良性迴圈外,資源性産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也得到了積極推進:對全區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研究制定企業用電獎勵政策;降低燃煤發電企業脫硫標桿上網電價,利用降價空間疏導脫硫、脫硝、除塵環保電價矛盾;貫徹落實水泥行業差別電價;完善排氣污染檢測收費政策等;對部分設區市暫時恢復實行豐枯水期季節性電價。
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價格調整則有:降低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價格,年減少全區居民住戶電費負擔約3億元;調整西二線廣西支線非居民用氣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降低南寧、貴港市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及全區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出臺水資源費實施分步調整後城鎮供水價格實行價格聯動的相關政策,調整部分市縣的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標準;出臺車用柴油油品置換升級價格,先後4次提高、14次降低成品油價格。
此外,我區去年動用電力價格調節基金10.8億元補貼發供電企業,主要用於解決2013年發供電的政策性虧損;降低全區電力價格調節基金徵收標準,每年可減輕工商用電戶負擔約4.9億元。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取消了從成品油、天然氣銷售價格中徵收的價格調節基金,並相應降低了成品油、天然氣的銷售價格。為扶持相關産業的發展,退還了原對廣西主要電解鋁企業生産用電徵收的電力價格調節基金約8000萬元。為化解收費矛盾,調整、規範了一批涉企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出臺了廣西船閘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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