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法制辦首次召開立法計劃項目論證會
26個立法建議進入討論
包括校外託管監管、速生桉種植管理、計程車客運管理等
為科學、合理編制2015年度立法計劃,1月21日,南寧市法制辦首次召開立法計劃項目論證會,邀請來自社會各界的代表,就全社會和各行政部門提出的26個立法建議項目展開討論。校外託管監管、速生桉種植管理、計程車客運管理等成為論證的立法重點。
近幾年,因為社會有著強烈的託管需求,為中小學生提供課後託管服務的校外託管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涌現。但是,我國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中,並未對校外託管機構管理方面做出規定,存在著法律“真空”和管理空白。當天,南寧市教育局提出制定《南寧市中小學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建議列入今年的政府立法計劃,擬解決校外託管機構無部門審批和監管,解決校外託管機構安全、衛生條件差,以及從業人員素質無保證等問題。
這個立法計劃在論證會引起了熱議。有部分專家認為立法監管很有必要,有的專家則不贊成立法,他們認為,如果託管機構做得不好,自然會因為口碑太差而失去市場,一旦立法管理,便會涉及到審批等問題,不如通過市場調節解決。
當前,限制速生桉發展規模,禁止在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和農用地上種植速生桉已逐步形成社會共識。南寧市法制辦建議將《南寧市速生桉種植管理辦法》列入政府立法計劃,通過立法來規制速生桉種植,約束速生桉經營管理方式。對此,現場專家也有不同看法。
專家代表潘波律師説,據他所了解,廣西速生桉的種植佔了全國總種植面積的絕大部分,形成了一定規模的林木加工業,如果在沒有得到種植速生桉危害的科學定論前,就立法限制種植,條件不成熟,也勢必會影響到林木加工業的發展,從而影響到南寧市經濟的發展。專家代表陳建財律師也認為,南寧市即將出臺桉樹種植總體規劃,可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按規劃嚴格抓好執行,沒有必要再進行立法。
在當天討論的立法項目中,南寧市交通局還提出修訂《南寧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改刪除條例中一些與實際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如加重對出租汽車拒載、繞道、拼客等行為的處罰;補充規範電召計程車服務,增加對設置計程車停靠站的場所經營者、管理者的職責,增加對計程車異地經營的解釋,增加對計程車拒載的解釋,增加對暫扣車輛公告期限等。市法制辦也建議將該條例列入2015年市人大立法計劃,這得到了到場專家的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