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電動車位一位難求
停車收費新標準實施一週,各個停車場執行情況如何?商業場所是否提高停車費?昨日記者走訪發現,個別商場提高了停車收費標準,一些景區標價牌仍未及時更換,而電動車保管點基本都沒能提供相關票據。
1 走訪個別商場停車費漲價
前天,市民王先生去西南商都百盛商場購物,在取車的時候發現憑消費小票免費停放2小時的優惠沒了,收費員告知2小時內收5元,他總共停放2小時10分鐘,交了10元停車費。據了解,夢之島水晶城店地下停車場2小時為10元;在南寧百貨大樓金湖購物中心停車場,則是15分鐘內免費,15分鐘至2小時為5元,2小時至24小時每小時加收2元,全天最高限價為35元。對此有市民提出疑問,這些商場的停車費為何不執行政府停車收費新標準,他們可以隨意定價嗎?
答案是肯定的。根據國家發改委和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政策規定,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具有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停車場,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即由經營者自主定價。
此次新標準中所指的路外停車場僅包括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主要包括機場、車站、碼頭配套停車場,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舉辦大型活動設置的臨時停車場,公共場館停車場以及對外開放的醫院、福利院等公益、公用單位停車場,遊覽參觀點配套停車場,交通事故、故障和違法車輛專用停車場以及各類市場主要用於乘用車停放的配套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專供本單位車輛停放的場所。這些停車場必須執行12月1日起實行的新標準。
2 提醒 20日後未更新價牌不得收費
新標準實施後,路內泊位標價牌更換最為迅速,在12月1日新標準實施當天就已全部更換完畢,但是路外停車場更換標價牌速度卻較為緩慢。昨日,記者走訪發現,沒有更換新標價牌的公共停車場仍然很多,而且有的停車場並沒有明碼標價。
市民姚女士反映,上週末去青秀山風景區發現這裡仍按原收費標準收費。為此,記者來到青秀山風景區北門西區停車場發現,標價牌顯示——白天7時至夜間24時小車,停車在6小時之內的每次收取7元,6小時以上的每超過1小時加收1.5元。夜間24時至次日7時按次收費,每次為15元。該標價牌顯示的是原先的停車收費標準,並沒有全天最高限價。
新標準中明確,公共停車場白天前2個小時收5元,之後每小時2元,全天最高限價20元。按照白天6小時內收費7元的標準收費並未突破新標準,但是按照原標準全天的最高收費就突破了新標準的最高限價。
在鳳嶺兒童公園停車場,這裡收費亭上張貼的仍然是原收費標準,小車臨時停放5元/次,過夜為9元/次,無最高限價。在廣西醫科大第一附屬醫院的立體停車場,記者並未看到停車收費標價牌,僅在出入口道閘位置看到30分鐘內免費的標誌。
按要求,各停車場需在20日之前更換完新標價牌,20日之後仍未更換的就不得再收費。
3 難處電動車保管無牌無票普遍
昨日,一讀者反映,當日13時20分左右在南寧市華西路華西商業城門前,有人對停放在路邊劃線區內的電動車索要停車費,停車區內未見有收費公示牌,收費員也未能提供收費票據。收費員説兩輪車不提供票據,想要票開四個輪的車子來。
在11月27日的停車收費新標準實施告誡會上,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明確要求,此次實行的新標準規定了經營者的保管義務,因此,物價部門要求經營企業必須給車主相關的票據,以及提供保管牌,作為索賠依據。實施舊標準的時候,經營者以無0.5元的小額票據為由不提供票據,而新標準中車主交的均為1元或2元的整數,這樣的票據是有的,如果保管點不能給牌子給票據,車主可拒付保管費。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保管點無牌無票據現象仍非常普遍。在悅薈廣場周圍的停車保管點基本都能夠提供保管牌,但是沒有一家能提供票據。而在大多數電動車保管點,連停車牌也無法提供,更別説票據了。
對此,較真的市民王小姐提出疑問:沒有停車牌,如果車丟了,保管員會承擔賠償責任嗎?而且,提供票據並不是什麼難事,公交車上都能提供一元車票,為何保管點拿不出來?市民陳阿姨也提出,沒有停車牌、沒有票據很常見,倒也沒什麼要緊,但是有些不穿收費員衣服,沒有標價牌就亂收費的野馬收費就讓人感到氣憤。而市民韋先生則滿不在乎:“一元兩元也沒多少錢,交就交了,要票據和牌也沒用,車丟了也不指望他們能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