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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超期服役存隱患
被點名單位:廣西高遠投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建設監督執法人員巡查南寧一在建工地時發現,工程施工現場內的兩台施工電梯防墜安全器超出使用年限。經查,負責給該工地安裝重機械設備的是廣西高遠投資有限公司。調查結果顯示,該公司涉嫌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配齊有效的安全措施和裝置,造成危險源,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點評】在建樓盤工地發生電梯墜落事故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但仍沒引起有些工地的重視。建築工地內,電梯是特種設備。如果不及時維修,或者超期服役,很容易發生墜落事故,危及工人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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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為牟利違法轉包工程
被點名單位:江西亞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今年9月份,建築監察人員檢查位於南寧市邕寧區新興路的一房地産項目,協調處理工程款糾紛問題時,發現項目施工單位——江西亞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將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個人。隨後,南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該公司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核實,該公司與自然人肖某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肖某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證明了肖某不是該公司的員工。另承包合同內容顯示,肖某交履約保證金200萬元,農民工保證金60萬元,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質、包安全的方式,承包水岸明珠工程A、B、C三棟、裙樓和地下室的土建及水電防雷等工程,該工程建築面積是31870平方米,合同價款約2966萬元。證明合同約定將工程整體轉包給肖某個人。
綜上,該公司不履行施工管理責任,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自然人組織施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建築法》、《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點評】違法轉包工程無非為一個“利”字。建築公司將工程包給大包工頭,大包工頭包給小包工頭。而工人幹完活要工資時,往往是層層推諉,甚至某一環節的包工頭“人間蒸發”,這都給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埋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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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施工方案未經論證就開工
被點名單位: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7月23日,建築監察人員對位於南寧市鳳嶺片區一市政工程橋臺土方開挖工程進行檢查時,施工單位現場未能出示深基坑土方開挖的專家論證及審查資料。在隨後調查中收集到的相關證據證明,該項目的施工單位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了《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據此,南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點評】這也是違法建設中比較典型的現象。在建工程的施工方案,尤其是深基坑等重要工序的施工方案,須施工單位組織論證後,方可進行施工,如此才能確保施工安全。否則,極有可能造成坍塌或者塌方等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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