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實行工程竣工永久性品質責任標牌制度
根據工作部署,全區所有在建和新開工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竣工後,須設置工程竣工永久品質責任標牌(簡稱責任標牌),以進一步強化工程品質終身責任意識。
責任標牌要載明工程名稱、設計使用年限、開(竣)工日期以及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工程品質責任主體和項目負責人資訊。責任標牌尺寸為800×600mm,厚度不小于25mm。
責任標牌要設置在醒目的部位,並統籌考慮工程的整體美觀。住宅工程應設置在單元入戶口等明顯部位,公共建築應設置在主立面的主要通道等明顯部位,標牌要在明顯可視範圍之內。
責任標牌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設置,其製作、安裝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設計單位負責設計,在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責任標牌的安裝位置和安裝方法;施工單位負責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安裝;監理單位負責監督,對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施工單位改正。工程交付使用後,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對責任標牌進行管理和維護。工程未設置責任標牌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