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記者從廣西住建廳獲悉,為深入開展工程品質治理兩年行動,增強工程參建五方主體品質終身責任意識,廣西住建部門從今年11月23日起,將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推行工程品質終身責任承諾、永久性品質責任標牌、終身責任資訊檔案等制度,力保工程品質有信得過的“定心丸”。
嚴格實行工程品質終身責任承諾制度
根據自治區住建廳要求,從11月23日起,全區所有新開工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在辦理工程品質監督手續前,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在該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經授權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品質終身責任承諾書。
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品質監督手續時,須將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簽署的工程品質終身責任承諾書,連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一併報工程品質監督機構備案。對未辦理授權書、承諾書備案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工程品質監督手續、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如有變更的,須按要求重新簽署工程品質終身責任承諾書,連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在完成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報工程品質監督機構備案。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五方責任主體的項目負責人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品質終身責任內容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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