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住房公積金不再有收費項目
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了解到,我區早已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目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只需在房産部門繳納房産抵押登記費,除此之外基本不再産生其他費用。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1月,廣西頒布《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試行),規範中關於辦理貸款抵押的章節明確規定:貸款保險以自願為原則,由借款人自主選擇是否購買。
關於公證和新房評估項目,由於國家層面沒有文件規定要求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需要執行,廣西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實際操作中從未要求職工辦理,因此不存在取消一説。而職工購買二手房時,若想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才需要由經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購買人憑評估報告、身份證、購房合同、過戶後的房産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去當地管理中心辦理貸款事宜,類似于辦理商業貸款手續。
要求強制性機構擔保的項目,廣西各地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手續時,未對此作出要求。近年來,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已多次強調不對強制性機構擔保項目作要求。例如2009年,曾有一設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職工辦理強制性機構擔保,被自治區相關部門及時發現並糾正。目前,全區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不對此項目作要求。
此外,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正聯合財政廳、人民銀行廣西分行等部門研究執行轉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事宜,將提出職工進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