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障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無房職工異地購房也可使用住房公積金……日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和中國銀監會廣西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援住房消費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提出了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多項措施。
《通知》有哪些有利於職工的條款?記者昨日採訪了廣西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對《通知》進行解讀。
01
大力支援困難繳存職工
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住房全額租金或購房首付款
【政策】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可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租住資格證明及租房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全額支付租金。
【解讀】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對於超過職工負擔水準的租房情況,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有關負責人介紹,依據《條例》,廣西曾經發文明確了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租金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考慮到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屬於住房保障的對象,收入較低,負擔能力不強。為了切實幫助這部分職工解決居住問題,《通知》不再設租金佔家庭收入的比例限制,允許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全額支付租金。”該負責人表示。
【政策】繳存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可以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購房資格證明及購房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解讀】
由於購房過程中環節不少、過程較長,目前我國部分地區存在著為套取住房公積金虛假購房的情況,因此在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採取的大多是先付購房款後提取的方式。
“這樣的做法雖然有效地確保了購房的真實性,但給部分繳存職工在籌集購房資金時增加了困難。”有關負責人表示。如何讓住房公積金更有效地支援職工自住房消費,減輕職工籌集首付款負擔,同時又能保證購房真實性,防範騙提行為?
“我們認為,可以先放開特定購房類型的提取支付首付款,對購買保障房的繳存職工允許其提取。”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樣不僅能專門幫助最迫切需要住房公積金支援的中低收入家庭職工解決首付款籌資問題,又能有效地控制提取行為,防止虛假購房騙提行為的發生。
未來是否會允許購買商品房的職工也直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該負責人表示,目前放開特定人群的提取還只是積累購房提取的操作經驗,未來什麼時候全面放開,將視下一步房地産市場購房行為的規範情況而定。
02
放開異地購房提取限制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住房購房款和貸款本金
【政策】無房繳存職工(含配偶)在工作及戶籍所在城市以外購房的,可憑所在地住房産權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及購房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購房款和貸款本息。
【解讀】
近年來,我區各地區間經濟活動日益加強,人員流動性逐漸加大,特別是打造北部灣同城一體化和高鐵開通後,區內各地市間經濟、人員交流進一步加強,部分職工到鄰近城市居住或回到家鄉居住。
按照廣西此前的規定,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自住住房為職工及其配偶工作或生活所在轄區所擁有産權的住房。但若在非工作地也非戶籍所在地購房,則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
為保障繳存職工的購房權益,尊重繳存職工對居住地的選擇權,同時也為了確保繳存職工自住住房的真實性,《通知》放開異地購房提取限制,家庭在工作或戶籍所在城市無自有住房繳存職工外地購房的,可憑無房證明及購房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住房購房款和貸款本金。
03
將原規定時限增加一倍
全部付清購房款或合同生效日起兩年內均可辦理
【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可在全部付清購房款(不含貸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年內辦理。
【解讀】
目前,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過程中涉及的部門較多,各種需要審批辦理的環節耗時不少,部分開發商存在不配合的現象。與此同時,由於宣傳不夠,部分職工不了解提取時限要求,在一年內沒有及時辦理提取手續,影響了正常提取,引發了不少矛盾。
該負責人表示,作為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確確實實是發生了住房消費行為,支付了購房資金,住房公積金理應支援。因此,調整政策將原規定的時限放寬增加一倍,允許職工在全部付清購房款(不含貸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年之內辦理提取手續。
04
流動性大人員提取政策
與用工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之後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政策】非城鎮戶口從業人員、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內的短期用工人員、非廣西戶籍繳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可以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解讀】
《條例》規定,職工在“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情形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目前,自治區內的非廣西籍職工人數逐漸增多,這部分人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兩年後再回廣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成本過高。
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在非公經濟組織中的覆蓋面一直是住房公積金建制的難點。非公經濟組織的職工大部分為非城鎮戶口從業人員、短期用工人員,收入水準不高、不穩定,住房公積金餘額不多,住房消費能力不強,流動性又非常大。按照現行的提取政策,這部分人群的住房公積金基本不用,但離職時又不能提取,極大地影響了職工參繳的積極性。
因此,針對這些情況,對流動性較大的人群提取政策進行改進,允許非城鎮戶口從業人員、短期用工人員(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內)、非廣西戶籍繳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提取住房公積金。(記者
韓沛 通訊員 陳飛燕)
公積金貸款取消四項收費:南寧早已執行
有關專家認為,雖對購房者無影響,但對樓市發展釋放出了積極信號
南寧新聞網訊(記者
黃登/文)根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微網志消息,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信訪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此舉對於邕城購房者將産生什麼樣的影響?10月14日,記者採訪獲悉,南寧早就在下文前對上述項目進行了免費,因而對購房者的影響並不大,有專家指出,此舉對樓市發展釋放出了積極信號。
商品房:申請貸款前基本不産生費用
市民藍先生於今年6月份購買了人生中第一套商品房,由於其夫妻二每人平均有住房公積金,所以選擇公積金貸款。“過程不算複雜,只在跟銀行簽合同的時候交了100塊的代收抵押登記費,還算簡潔便利吧。”藍先生告訴記者,對於三部門頒布的“新政”,藍先生覺得作為剛需用戶,對自己並沒有多大影響。
據藍先生回憶,申請貸款前期,他首先拿著購房合同、個人收入證明、身份證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了審核,通過審核後根據自身情況確定貸款數額,並填寫銀行貸款申請表,簽訂合同。最後,再將借款合同送回開發商處辦理房産抵押登記手續,並將合同交回銀行後可以了。“擔保的話是開發商作為第三方擔保人,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就可以了,沒有産生什麼費用。”藍先生説。
記者從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新房評估、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南寧市一直沒有收取過,個人住房貸款保險也在多年前就已經取消,至於公證費,南寧市只對由繼承人來處理的去世賬戶銷戶的行為作出公證要求,所産生的費用也是公證人和公證處之間的行為,並不涉及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這些收費項目的取消,南寧遠遠走在其他省市的前面,市民也從中享受到不少便利和優惠。
二手房:購買者需出房價5‰的評估費
在南寧,市民購買自建房、二手房,如想用公積金進行貸款,需要先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購買人憑評估報告、身份證、購房合同、過戶後的房産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去管理中心辦理貸款事宜。
辦理自建房、二手房貸款的貸款申請人,可在指定的評估機構中,自願選擇任意一家評估公司對其所購、建住房進行評估。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年1月9日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網上發佈的公告,承辦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評估業務的房地産評估機構共有八家:廣西旗開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廣西開元行房地産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廣西眾益資産評估土地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廣西方正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廣西無雙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廣西科正房地産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廣西致遠房地産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記者對這幾家公司進行了電話聯繫,目前八家評估公司的收費標準均為評估價格的5‰來收取,如一套房子的評估價格為100萬,那麼評估費用為5000元。“我見網上有很多買了二手房的網友高呼退錢,評估費對我們來説不是小數目,但我不知道這個是不是在免費項目之內。”今年上半年剛在江南區入手一套二手房用於結婚的周小姐説,周小姐的房子評估費用為2900元,相當於兩個月的房貸費用。
二手房評估費用是免費項目之中的新房評估費用嗎?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目前並未接到正式文件,因此不敢妄下結論。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二手房評估費用取消不太可能,因為二手房作為抵押物,其價值會因年份等具體情況而不同,需要第三方機構作出鑒定,這也是為了保護買房雙方的利益。
公積金:提取量逐步上升整體良性運轉
今年1-6月,全區新增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10.6萬人,截至2014年6月末,全區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270.82萬人,全區累計共有145萬人利用住房公積金圓了住房夢。在南寧市,今年1—8月,也有5500多戶家庭用公積金貸款,買到了屬於自己的房子。
近年來,南寧市公積金髮展迅速,使用率也一直在提高,目前處於良性週轉狀態。據統計,今年一到八月,南寧市共公積金繳存總額達29.97億元,提取總額為16.3億元,貸款總額為15.57億元
。“從這組數據可以看出,我們的提取和貸款總額加起來是大於繳存總額,這説明我們上年的存款是有增值收益的。”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説,同時,也可以從這組數據看出,目前南寧市的公積金基本上有一半用於發放貸款,一般用於職工提取,而提取總額中的70%都是用於住房消費,這一方面説明職工買房、工資的熱情高,另一方面也説明南寧市的公積金處於良性週轉狀態,“並不是像外面説的一樣,‘躺在銀行裏睡大覺’”。該負責人説。
據悉,目前我市的公積金主要用於支援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簡單來説主要支援買房和還貸,同時租金支付、重大疾病支付等領域也在同步支援,其他政策允許範圍內的使用情況也正在逐步開放。
專家:新政對樓市發展釋放出積極信號
廣西社科院研究員、樓市專家張國宏表示,公積金貸款購房取消收費項目其實跟放鬆限購和放鬆限貸是一個方向的政策,取消收費項目對南寧的影響不大,但是可以從中看出它對樓市釋放的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這也是政府在救市上所做的一項努力。
【答疑解惑】
住房公積金既然都是職工個人的錢,為什麼不是所有的購房行為都可以用?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住房公積金是一項個人的長期住房儲金,目的是通過逐步積累,幫助繳存職工解決基本的住房問題。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只有在購買自住住房的時候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而投資和投機性的購房行為,不是住房公積金的支援對象。
具體來説,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貸款,原則上每個職工家庭戶只能按一套(次)核定,但考慮到部分職工為改善原有住房偏小、年久失修等居住條件,廣西放寬了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允許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購建第二套(次)住房,而不是自住房範圍的第三套(次)及以上的住房,住房公積金目前還不支援。
本人的住房問題已經解決了,但每個月還繼續交住房公積金,餘額也不少,不提出來感覺到很吃虧?
住房公積金制度按照個人、單位、國家各出一點的原則,籌集資金解決基本住房問題。國家對住房公積金制度也給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如單位部分可以列入成本稅前扣除,免征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貸款免營業稅和所得稅等。
職工個人解決自住問題時除了可以提取本人的資金外,還可以通過互助機制,利用其他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申請優惠低息的貸款。因此,繳存人在享受住房公積金帶來的權利的同時,也要儘自己的義務,發揮“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精神,在解決住房問題後,利用自己的住房公積金幫助其他繳存人。而且,每年存下的住房公積金也按三個月的定期存款利率計息,逐年計入個人的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