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險須知
郵寄貴重物品保價很重要
消費者在郵寄物品填寫快遞單據時,選擇保價將有利於日後索賠。很多消費者都不注意保價,而物品在運輸過程中被損壞現象卻頻頻發生。調查顯示,有47%的消費者表示經常收到受損貨物或偶爾收到受損貨物。
評議會上,有志願律師表示,在簽訂快遞運輸合同時,尤其是郵寄貴重物品時,當事人應特別留意保價,並注意保價金額等相關格式條款內容;相應地,快遞企業也應就格式條款向委託人作出特別提示。我國《合同法》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能夠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現實中,一些快遞員以“快件外觀無損壞”為由,宣稱對內件品質問題不負責。關小慶介紹説,消費者遇到投遞員不願賠償物品的情況,首先要找快遞公司,由快遞公司追蹤貨物損壞的責任方。
問卷調查
不合理條款
有61%的消費者認為,快遞服務行業格式合同中存在或部分存在不合理條款;
僅11%消費者認為不存在不合理條款
另28%表示不了解。
快遞員不提醒
有43%的消費者表示,快遞業務員未能提醒其閱讀格式合同
30%認為部分能做到
6%認為能做到
21%表示不了解
快遞延誤現象
有28%的消費者認為快遞的延誤現象嚴重或很嚴重
56%的消費者表示一般
有16%的消費者認為不嚴重
驗貨簽收不規範
有44%的消費者表示,快遞業務員從未提醒其先驗貨再簽收
34%認為偶爾會
12%認為經常會
10%認為會
收到受損貨物
有47%的消費者表示經常收到受損貨物或偶爾收到受損貨物
另外53%的消費者表示沒有收到過受損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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