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消委會召開快遞行業評議會公佈問卷調查結果
消費者吐槽快遞服務“五宗罪”
核心提示
昨日,廣西消委會組織快遞行業協會、律師、快遞從業者等召開行業評議會。會上公佈的廣西消委會一項1447份問卷調查顯示,快遞服務行業獲“讚”度不高,被“吐槽”的倒不少。其中,有61%的消費者認為快遞服務合同存在或部分存在不合理條款;有47%的消費者表示經常收到受損貨物或偶爾收到受損貨物;還有28%的消費者認為快遞延誤現象嚴重或很嚴重。
代人簽收
代收快件別忘了帶上身份證
快遞員將貨送到樓下了,如果你恰巧不在,你是否會讓同事、鄰居或者門衛幫著簽收?代簽的情況下,如果物件因此丟失,那麼該找誰負責去?甚至有快遞員通知了你來拿之後,幫你代簽然後離去的情況,又是否合法?
廣西快遞協會副秘書長關小慶介紹,根據《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如果收件人本人無法驗收時,經收件人(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代收時,收派員核實代收人身份,並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
關小慶介紹説,代收時,正規的要求是代收人要出示並登記身份資訊,比如身份證。
而對於快遞員代簽甚至冒簽的行為,關小慶認為這是絕不允許的,因為快遞員代表的是快遞服務提供方,絕不能代表服務接受方簽這個字。“甲方幫乙方簽字,説破天都是不對的!”關小慶説,一些快遞員為了趕派送任務,打電話通知收貨人之後,沒等收貨人出現就代為簽收,並將貨物寄放在單位大門、分送點等地方,這是一種違法行為。“誰代簽了,就視同是誰收了貨。”關小慶説。
簽收快件
簽字前一定要當面驗明貨物
先驗後簽太麻煩,先簽後驗又擔心有風險,這是很多喜歡網購的消費者經常糾結的問題;另一頭,快遞員為了趕任務,也希望貨主速簽速收。這樣一來,簽收後的風險就很容易落到消費者頭上。調查顯示,有44%的消費者表示,快遞業務員從未提醒其先驗貨再簽收,34%的消費者認為偶爾會。
廣西消委會有關工作人員稱,目前接到有關快遞行業的投訴不少,其中除了投遞不及時、快件丟失外,還有簽收後才發現貨物損壞,責任無法追究等案例。該工作人員提醒,不論是收件人本人簽收還是找人代收,都應該履行當場驗貨的程式,確認貨品沒有問題後再簽收,以免遭受經濟損失。如果沒有驗貨就簽收,貨品是郵寄之前就有問題還是在運輸途中出現問題就很難界定。而在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和損失時,賣方和快遞公司也常發生相互扯皮、“踢皮球”的現象,給消費者維權帶來較大困難。
“如果外包裝有損壞,收件人更應該當場查驗內件。”關小慶説,如果是易碎品、電子産品、昂貴貨品等,收件人更要注意檢查所收到的貨品外包裝是否完好,並在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開箱驗貨,確認貨品沒有問題後再予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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