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免購置稅
財政部等三部門8月6日發佈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首批免征購置稅的新能源車型目錄將在月底發佈。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車為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以及燃料電池汽車,這其中也包括部分進口車型。對於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將由工信部和稅務總局通過發佈《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來管理。簡單來説,就是只有列入該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才可以享受免征購置稅優惠。車輛購置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面註明的日期為準。三部門對於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和提出申請的企業的條件進行了規定,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綜合燃料消耗量要符合標準;要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要求;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者10萬公里的質保等。工信部認為,現有大部分新能源汽車都能夠符合該目錄要求條件。
新政策的特點是購置稅免征惠及面廣闊,不局限于自主品牌,還包括特斯拉ModelS、寶馬i3等。免征車型上也進一步放開,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等也能享受這一待遇。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稅率為10%。
新政開啟新能源車元年
根據中汽協統計數據,2014上半年國內新能源車的銷量已超過去年全年總額,上半年國內新能源汽車生産20692輛,銷售20477輛,同比增長2.3倍和2.2倍。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付于武日前在“2014汽車産業藍皮書”發佈會上也曾表示:“2014年是電動車發展的元年。”然而,對比上半年同期1168萬輛的汽車總銷量,新能源車佔比不過千分之二,保有量更是不成規模。
為發動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引擎,國家近期密集發佈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主要包括:《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關於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總的來説,新政規範了相關市場的競爭,促進消費,或能為我國的新能源汽車産業指明方向。
廣西盼望進入補貼地區
一直以來,很多大城市都奉行著帶有強烈地方保護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一方面,北京、上海等地均制定了自己的新能源汽車地方推廣目錄,不在目錄內的産品和企業難以得到政府支援。另一方面,國家對充電標準沒有統一,各地有著不同的充電樁制式。這些都限制了新能源産品的競爭,形成強烈的地方壁壘,不僅阻礙了車企的積極性,還限制了消費者的購買選擇,進而影響了消費。而廣西目前還沒有進入新能源補貼試行城市行列,連補貼目錄都沒有。
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破除地方保護,統一標準和目錄”,要求各地“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不能要求車企“本地設廠,採購本地生産的電池、電機等零部件”等,也不能阻礙或變相限制 “外地生産的新能源汽車進入本地市場”。這在一定程度上禁止了地方出臺“本地化”的新能源汽車政策,有助於打通全國市場,形成良好的競爭環境。除此之外,《意見》提出要“制定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政策”,支援“社會資本和具有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參與新能源汽車科研生産”,這被解讀為,新能源汽車將制定明確的準入門檻,而外資跨國車企將被允許更大程度進入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這也就意味著,來自外資的成熟技術和産品將逐步進入中國,可以進一步豐富新能源産品種類,促進生産企業産業鏈條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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