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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新舊建築面積計算規定對比
舊規定
計算半面積:主體結構內的陽臺、主體結構外的陽臺。
不計入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地下室、結構層高在2.20米以下的地下室、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米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及以上的凸(飄)窗。
新規定
計算全面積:主體結構內的陽臺、結構層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地下室。
計算半面積:主體結構外的陽臺、結構層高在2.20米以下的地下室、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凸(飄)窗。
不計入建築面積: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米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及以上的凸(飄)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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